金 敏
金敏,女,汉族,1969年2月出生,浙江湖州人,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1年8月参加工作,大学学历,经济学学士。
现任市经信委(中小企业局)副主任(副局长)、党委委员。曾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、处长、劳动工资处处长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、副局长、党组成员等职。
工作职责:
负责委办公室和财务工作、信息、宣传、平安综治信访维稳、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、“中国制造2025”专项资金管理工作、绿色制造、节能降耗、能源资源、有序用电工作。分管委办公室、能源资源处、市能源监察支队、市节能办、经信物业有限公司。对口省里处室:办公室、财务处、法规处、资源处、省能源局(电力处、节能处、省能源监察总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