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市本级新型墙材发展和应用项目资金补助拟安排的公示
2017-12-06来源: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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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积极有效地推进墙材行业转型升级,加快市本级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,根据《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》、《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意见》(湖市经信发[2017]45号)等文件精神要求,经企业申报,区发改经信委、区财政局联合初审,推荐上报,市新墙办会同市财政局、委纪检组对区上报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实,符合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条件,拟分别给予市级墙改专项资金补助,现予以公示:
一、农村自建房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
1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车塔村农户自建房;
2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农户自建房;
3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俞家埭村农户自建房。
二、粘土砖瓦窑关停项目
湖州市菱湖锦利建材有限公司
三、生产性技改项目
1、湖州市菱湖菱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;
2、湖州双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;
3、湖州荣润建材有限公司;
4、湖州市练市安丰建材厂。
四、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标准制定项目
1、浙江省大东吴集团建设新材料有限公司;
2、湖州德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。
五、行业龙头企业和绿色建材认定项目
湖州汇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。
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。公示期内,如单位或个人对公布内容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(注明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和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)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于核实查证。
联系电话: 2880808
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
2017年12月6日